
对于有无障碍要求或特殊需要的人来说,无障碍航空运输是一项权利。 这也是航空公司对客户应尽的义务。
Iberia 与各个国家/地区的机场经理互相配合,努力为各种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并设计出更方便登机的飞机:我们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安全舒适的旅行。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查看 Iberia 无障碍部分。

对于有无障碍要求或特殊需要的人来说,无障碍航空运输是一项权利。 这也是航空公司对客户应尽的义务。
Iberia 与各个国家/地区的机场经理互相配合,努力为各种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并设计出更方便登机的飞机:我们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安全舒适的旅行。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查看 Iberia 无障碍部分。
有特殊需求的旅客是指患有近期或慢性疾病的人、怀孕或初为人母的人以及旅行时需要帮助的人(轮椅、氧气供应等)。
一般规定建议,如果您患有以下疾病,请在旅行前咨询医生:
心血管问题。
慢性呼吸问题。
严重贫血。
不稳定的糖尿病或癌症。
服用免疫抑制剂。
一般来说,不管出于任何原因,您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旅行有疑问。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会将您的情况视为医疗病例,需要获得我们的医疗服务部门授权才能飞行:
需要供氧。
早产儿使用独立的保育箱。
无法理解并遵守指令。
急性、慢性疾病或外科手术恢复期,可能会因旅行而加重病情。
请查看我们飞行医疗证明页面上的所有信息。
一般来说,任何行动不便的乘客(PRM),只要能够理解并自行执行安全说明,并且不妨碍飞行安全或机组人员的活动,都将被接纳登机。
否则,您可能需要一名陪同人员,在特定情况下,陪同人员可能是有能力提供您所需护理的医务人员。
当在以下情况下需要协助时,您必须在陪同人员的陪同下旅行:
前往紧急出口。
以任何方式与机组人员沟通安全问题。
解开或系上安全带。
满足您的基本生理需求。
穿戴救生衣或氧气面罩。
除特殊情况外,陪同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自主能力。
可以携带夹板旅行,但要注意,如果在航班飞行时间超过两小时的情况下,石膏必须至少放置48小时,或纵向将其打开。 无需医疗授权即可飞行。
如果这种情况影响您的行动能力,您可免费携带两件辅助设备(如轮椅、拐杖、助行器或其他矫形器具)。
建议您在随身行李中携带液体或固体药物。 如果患有任何需要注射治疗(糖尿病等)或超过 100 毫升的液体药物治疗的疾病,则必须出示一份医疗证明,以便能够在机上携带注射器、针头和必要的药物。
我们无法在机上冷藏任何需要冷链保存的药物,因此建议您与医生讨论替代方案。
如果患有慢性疾病,为了防止任何可能发生的情况,建议您携带超过逗留期间所需数量的药物。 此外,如果需要在目的地购买药物,尤其是在国外购买药物,带上医生开具的处方也是非常有用的。 处方上应注明药物的通用名称。
还可以携带皮下注射针头或 EpiPen 注射器。 建议将其放在随身行李中,但也可以进行托运。 记得携带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疗报告。
旅行急救箱是行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准备时,请考虑您的需要和您将飞往的目的地。 建议您携带……
常用药品,数量应多于逗留期间所需的用量。 包括医生开具的处方。
止痛药,如扑热息痛。
抗过敏药。
消炎药,如布洛芬。
胃药。
消毒剂,如聚维酮碘或局部洗必泰。
绷带和创可贴。
生理盐水,尤其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
晒前和晒后的防护霜。
数字温度计。
医疗保险。
Iberia是一个在西班牙领取牌照的欧洲共同体航空公司,受欧盟和西班牙国内和国际规定监管,另外还受国际航空运输组织的规定监管。
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关于空中运输中身体残疾或移动受限旅客之权利的《欧洲理事会条例》第 1107/2006 条。
关于欧盟航空管理规章 OPS 1.260 规定的《欧洲理事会条例》第 8/2008 条。
关于身体残疾旅客机会平等、非歧视和无障碍设施的法律 51/2003(12 月 2 日)。
皇家法令 1544/2007(11 月 23 日),规定了身体残疾旅客获取和使用运输模式的基本无障碍设施和非歧视。
西班牙民用航空管理局的运行记录 04/01。
第 700 号决议以及 IATA 的推荐惯例 1700、1700a、1700c、1700d 和 1700e。
我们希望确保您的需求得到理解和满足、您的安全和尊严得到尊重。
附录(行动不便旅客)
本文件旨在改善行动不便旅客使用航空出行的便利性,针对在机场和飞机领域提供服务和设施的航空公司撰写,可作为拟定自发行为准则的准则。本准则必须考虑欧洲民航会议 (ECAC) 30 号文件(第 5 部分)和国际民用航空服务组织 (ICAO) 附录 9 的相关规定中批准的规定。这些文件提供技术信息,并会在咨询航空运输业以及制定标准和推荐惯例的政府机构之后起草。
定义
“行动不便旅客”(PMR) 这一术语的定义为由于任何(知觉的或运动的)肢体残疾、智力缺陷或损伤或任何其他致残因素或年龄而导致使用空运服务时移动受限的人员,这些人员的情况需要得到适当关注,并应对面向所有乘客提供的服务进行调整以满足这些人员的需求。
基本原则
1.行动不便旅客拥有与其他任何公民一样的自由行动和自由选择的权利。这适用于航空旅行以及所有其他生活情况。
2.航空公司、机场以及相关的服务机构有责任满足行动不便旅客的需求。同样,行动不便旅客也有责任在合适时机通过合适渠道说明自身的要求。
3.必须向行动不便旅客提供其规划和开展旅程所必须的信息。
4.满足行动不便旅客需求所带来的费用不能由行动不便旅客直接承担。
5.对待残障人士和患有疾病人士的方式不能一样,因此不能要求行动不便旅客声称将自己行动不便作为开展旅行的前提条件。
6.有关满足行动不便旅客需求的事项,应咨询代表这些人员的相关组织。
7.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培训,以确保他们能理解和满足行动不便旅客的需求。
8.所有安全措施的实施都必须尊重行动不便旅客的尊严。
9.须最大程度保持行动不便旅客的独立性。
航空公司常规做法
除非承运公司无法安全承运行动不便旅客或无法为其提供便利设施,抑或无法提供他们在飞行期间可能需要的特定服务,否则不得拒载此类人员。如果行动不便旅客被拒载,航空公司负责任必须清楚解释拒载理由。
行动不便乘客若无法自理,须始终有人陪伴。航空公司无法在飞机上提供医疗、保健或安全方面的机上协助。有关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的预订部门。
航空公司应努力寻求技术和运营方案,以便改善各种规模的飞机中的通道和设施,且在开展重大修整工作时尤其如此。
在无法为行动不便旅客提供直达通道的情况下(例如由于飞机较小),航空公司应尽可能提出可接受的替代解决方案。
无论机场或飞机的规模如何,都必须在办理登机和离机手续时充分尊重行动不便旅客。
如果空间允许,航空公司应在尊重健康、卫生和安全限制的同时提供能鼓励行动不便旅客自主活动的机上设备。
在座位分配时,必须在安全要求规定的范围内平等对待行动不便旅客。如果出于安全考量不能分配某个特定座位,航空公司必须清楚解释理由。
行动不便旅客可依据航空公司规定和国家入境规定携带导盲犬进入客舱。导盲犬乘机必须免费。对于身患残疾的行动不便旅客,不得就辅助其活动的必需物品及其他必须要辅助用品向其收取运输费用。
航空公司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辅助残疾人活动的物品以及所有其他辅助用品发生丢失或损坏。如果发生任何此类丢失或损坏,航空公司应做出必要安排,以满足行动不便旅客的即时个人移动需求。
残疾人士乘机旅行
欧盟 1107/2006 规正文:www.eur-lex.europa.eu /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 disability when travelling / regulations / 32006R1107
可通过以下方式请求从美国交通部获取美国联邦航空局监管 14CFR 第 382 部分副本:
电话
美国境内乘客可拨打:残疾航空乘客可拨打免费热线 1-800-778-4838 或 1-800-455-9880(集成聋哑人专线*)。
西班牙境外乘客可拨打:可拨打(+1) 202-366-2220 或 (+) 1-202-366-0511(集成聋哑人专线*),致电航空消费者保护部。
写信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est Building, Room W96-432
Washington, DC 20590
上网
点击以下链接通过交通部的官方网站:www.transportation.gov/airconsumer
Iberia’s commitment to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y.
Passengers with Reduced Mobility